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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控股: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7-08-25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作为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对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期内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专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对外担保,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认真
执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的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风险,不存在违反证监发[2003]56 号文件规定的担保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朱恒源 姚刚 王欣新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