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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润资源: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2018-02-14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 2018-10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11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收购杭州藤木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藤木网络”)55%股权(详细内容请参阅 2017 年 11 月 16 日、12 月
13 日公司相关公告)。2017 年 12 月 25 日,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上海挚娜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挚娜”)为杭州藤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藤木网
络主要从事移动游戏开发的研发,各类游戏商标等申请登记主体由上海挚娜承担。《阿拉德
之怒》游戏系由上海挚娜自主研发,并已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著登字第
1461205 号)。公司近日收到上海挚娜的相关文件告知,2017 年 12 月 20 日,深圳市腾讯
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以《阿拉德之怒》手游侵犯《地下城与勇士》
游戏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被告一:上海挚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三:浙江上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四:长沙七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止开发、运营和宣传《阿拉德之怒》手机游戏,立即停止侵犯原
告对《地下城与勇士》游戏享有的著作权;
    2、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3、判令四被告连续 1 个月在《阿拉德之怒》游戏官网(www.ald.xy.com)、www.pc6.com、
手机百度、百度手机助手、华为应用市场、今日头条等 APP 首页显著位置,就其著作权侵权
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刊登声明,削除影响;
    4、判令四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诉讼理由
    原告认为:原告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代理发行的《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四被告开发
及运营的《阿拉德之怒》手游,大量使用原告《地下城与勇士》游戏作品的核心元素,同时
在技能与特定职业匹配设定、游戏装备属性设定等方面与《地下城与勇士》设定高度一致,
并通过虚假宣传手段误导公众,恶意窃取本属于原告的竞争优势,其行为严重违反诚实信用
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四被告开发、运营的《阿拉德之怒》游戏在技能图标等方面大量抄
袭《地下城与勇士》游戏,侵犯了原告《地下城与勇士》游戏著作权。
    (四)进展情况
    2017 年 12 月 25 日,腾讯公司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12 月 28 日长沙
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腾讯公司行为保全申请做出(2017)湘 01 民初 4883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四被告立即停止自己或授权他人或通过第三方平台提供《阿拉德之怒》手游的下载、安
装、宣传及运营行为。
    上海挚娜认为该裁定做出过程未进行听证,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提出本行为保全复议申请,请求撤销(2017)湘 01 民初 4883 号民事裁定书。
    上海挚娜认为:
    1、《阿拉德之怒》与《地下城与勇士》两款游戏不相同也不近似,裁定所依据证据未
能真实客观反映申请人的游戏。《阿拉德之怒》由申请人自主研发完成,其受玩家喜爱系源
于该游戏的良好品质及手机上独特的操作体验。
    2、《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作为行为保全的依据没有法理基础、适用法律依据值得
商榷。
    3、本案不具有裁定行为保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4、因商业需要,游戏现版本与腾讯公司起诉证据所载版本已有重大变化,裁定书会造
成新版本游戏停运的错误结果。
    5、行为保全禁令未充分考虑目前《阿拉德之怒》广大玩家的公共利益。
    6、本案中研发商、运营商均为上海公司,被告人长沙七丽公司没有与其他被告人产生
直接法律合同关系,本案管辖权是否应在长沙中院尚需审查。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对行为禁令进行复议听证,听证自上午 9 点
10 分开始,下午 16:30 结束,法庭决定另择日继续进行听证。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案未开庭审理。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的资料。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上海挚娜正积极应对。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
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维护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民事裁定书》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