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资源: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8-06-29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资源”或“公司”)独立
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对中润资源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2、经审核,李振川先生、尤文海先生、曾滔先生、伊太安先生具备履行职
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
够胜任相应岗位,未发现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亦不存
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所作出的有关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决议,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独立董事:李江武 杨占武 戴隆松
2018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