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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润资源: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2019-05-23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19-030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2019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2018 年年度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因公司应收李晓明

诚意金债权、应收佩思国际科贸(北京)有限公司债权事项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18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

稿)》。截至 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未对本次事项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相关要求,

上市公司应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

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方就业绩补偿承诺、资产置换价值及担保责任等事项进行沟通,交

易对方对上述条款有进一步调整的诉求,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存在调整的可能性。公司将在相

关事项准备完毕及审计、评估完成后,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通过后

方可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部分还需经过证

监会审核批准。本次交易能否获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宁波冉盛盛远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筹划推动重大事项,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开市起停牌,

同日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2018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润资源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请参阅 2018 年 5 月 28 日公司相关公告)。

    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重

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 16 号)。6 月 25 日,公司披露《关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之回复》,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6 月 25 日开市起复牌。2018 年 10 月 22 日,

因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重大调整,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润资源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预案(修订稿)》,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对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

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 16 号)之修订稿及各家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参阅

2018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相关公告)。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 32 号)。11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对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并披露了《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第二次修

订稿)》,各家中介机构发表了相关的核查意见。

    2019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2018 年年度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润资源公司应收李晓明诚意金债权 8,000.00 万美元,公司应收佩

思国际科贸(北京)有限公司债权 4,893.38 万元,会计师对应收李晓明诚意金、应收佩思

国际科贸(北京)有限公司债权的坏账准备的计提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

定是否有必要对应收李晓明诚意金债权余额及坏账准备做出调整,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 2019 年 4 月 27 日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

2017 年审计报告中关于山东安盛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债权、齐鲁置业有限公司债权的保

留意见事项的影响予以消除。

    就应收李晓明诚意金8,000万美元事宜,2019 年 3 月 7 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下达《裁决书》(【2019】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298 号),裁定第一被申请人李晓明向

申请人偿还诚意金 8,000 万美元及相关违约金;第二被申请人盛杰(北京)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对第一被申请人的诚意金及相关违约金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第一被申请人、

第二被申请人共同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共计人民币 3,167,147 元。要求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

申请人应自本裁决作出之日起 30 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完毕。但截至日前,该款项仍未收回。

公司目前正在准备相关材料,将根据仲裁结果及目前与债权方、担保方的谈判进展情况向有

关权力机关申请执行。与此同时,公司也希望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等方案化解回收风险。
    就应收佩思国际科贸(北京)有限公司债权事宜,公司已于 2018 年 11 月向济南市中

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受理(详细内容请参阅 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的《重大诉讼公告》

及相关内容)。2019 年 5 月 6 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件,目前该案件仍在

审理过程中,尚未有判决结果。与此同时,公司通过多种渠道,与债务人联络沟通,加大催

收力度,督促其增加征信措施, 解决欠款问题,化解回收风险。

    根据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要求,上市公司应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

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就业绩补偿承诺、

资产置换价值及担保责任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易对方对上述条款有进一步调整的诉求,重大

资产重组方案存在调整的可能性。公司将在相关事项准备完毕及审计、评估完成后,重新提

交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部分还需经过证监会审核批准。本次交易能否获批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