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2-16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7-009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2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 年 2 月 15 日的交易
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
②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 年 2 月 14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2 月 15 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珠海情侣南路 278 号 4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董事局主席欧辉生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334,91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42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213,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8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121,1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42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62,0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7.8300%;反
对 531,0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237%;弃权 54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46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262,0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8300%;反
对 531,0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237%;弃权 54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46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易朝蓬、戚文遗;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法律、
行政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和出席股东
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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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7 年 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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