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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港: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13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7-018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港”)第九届

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

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上午 8:40 在公司

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8 人;董事周娟女士

因公务原因请假,委托董事黄志华先生进行表决。公司 2 名监事和全

部高管列席会议,监事姜平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局主席欧辉生先生主持,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6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016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主要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 http://www.cninfo.com.cn 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

文》中的“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该事项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6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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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该事项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 http://www.cninfo.com.cn 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该事项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 年度母公司

的净利润为-59,823,553.97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扣除向股东

分配 2015 年度现金红利 15,790,818.38 元后,加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

润 501,993,320.41 元,2016 年度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426,378,948.06

元。

       提议 2016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分红派息预案为:以公司最新总

股本 789,540,91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派股利人民币 0.20

元(含税),共计股利人民币 15,790,818.38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410,588,129.68 元留存下一年。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该事项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2016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和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

制度(暂行)》的有关要求,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局提交了

2016 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从事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总结,如实反映和评价了审计委

员会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 2016 年度及 2016 年年报编制中所做工

作。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七、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通过多方考察和比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局认为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

较高的职业素质,勤勉尽责,经研究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2017

年度审计机构,提供财务审计和相关咨询服务,聘期一年。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能够按照

中国证监会、财政部有关制度、准则的要求,提供年度审计和相关咨

询服务。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充分协商,拟支付其 2017 年度的审

计费用为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RMB1,100,000 元)。该费用已包含

审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当年我公司新增(减)被审计单位不

另计费,且均按约定出具各单位的独立审计报告。

       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独立董事

                                3
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

许可证”,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财政部有关制度、准则的要求,提

供年度审计工作及其他相关的咨询业务,同意提请董事局审议聘请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珠海港 2017 年度审计机构。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该事项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通过多方考察和比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拟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提供内部控制审计和相关咨询服务,聘期一年。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熟悉公司情况,有利于合理评价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能够按

照中国证监会有关制度、准则的要求,完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充分协商,2017 年拟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为人民币 32 万元。
    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

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熟悉公司情况,有利于合理评价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完成公

司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该事项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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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 http://www.cninfo.com.cn《珠海

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十、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 http://www.cninfo.com.cn 的《珠

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局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

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局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配合公司战略转型的需要,全面推进内控制度

体系的建设,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

制缺陷已全部得到整改落实,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纳入评价范

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董事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

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十一、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拟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时间及审议内容

以董事局发布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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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

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拟申请利用自有闲

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董

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止。

    委托理财使用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在此限额内

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连续 12 个月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30%。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和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
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7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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