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7-06-22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7-037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拟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2、变更原因:为适应公司经营业务发展情况,更加客观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从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对应收款
项计提坏账准备相关会计估计作出调整。
3、变更内容:
变更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为:
①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
组合 1-账龄分析法 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即账龄组合)的实际
计提坏账准备组合 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实情况确定以应收款项的
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3 3
1-2 年(含 2 年) 10 10
2-3 年(含 3 年) 30 30
3 年以上 50 50
②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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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内部往来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变更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为: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组合 1-关联方组合
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2-政府、押金、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员工借款组合 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供电款金额未达到单项重大时,根据其未
组合 3-应收供电款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
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类似的、具有类似信
组合 4-账龄分析法计 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即账龄组合)的
提坏账准备组合 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实情况确定以应收
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账龄
(%) (%)
1 年以内(含 1 年) 3 3
1-2 年(含 2 年) 10 10
2-3 年(含 3 年) 30 30
3 年以上 50 50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
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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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
来适用法。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从 2017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对公司之前的财务报表无影响。
如以公司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测算,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增加 2016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 458.87 万元,增
加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3.63 万元。本次会计估
计变更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股东权益的影响比例
均小于 50%。由于公司应收款项余额处于变动状况,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对未来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暂时无法准确测算,公司将予以密切关
注,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三、董事局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局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经营
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客观、合理的。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
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的净利润、股东权益的
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变更后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充分了解和讨论,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独立
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3
1、公司董事局就审议上述事项召开了董事局会议,会议的审议
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变更后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6月21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
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7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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