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关于合资公司拟购置及新建2.25万吨海船项目的公告2017-12-06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7-073
关于合资公司拟购置及新建 2.25 万吨海船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为迅速扩大运力规模,抢抓航运业复苏机遇,将公司打造成为西
江流域驳船运输的龙头企业和沿海散货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根据公
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珠海港航运”)拟与珠海市中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驰物
流”)设立珠海港中驰航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共同购置 1 艘并新建 1 艘 2.25 万吨级沿海多用途船舶,主要用于珠
海高栏港至北方的南北沿海航线运营,开展煤炭、纸浆及卷钢等散货
沿海运输。
合资公司拟定注册资本 4,000 万元,首期出资为注册资本金的
40%,其中珠海港航运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2,400 万元,占合资公司股
权比例的 60%,其中首期出资 960 万元。同时,珠海港航运将按照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的利率委托贷款给合资公
司 11,000 万,以满足合资公司投资海船及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
上述项目,珠海港航运拟总计投入资金 13,400.00 万元(含资本金及
委托贷款),所需资金计划通过公司资本市场融资或自有资金解决。
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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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合资公司名称:“珠海港中驰航运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最终
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2、注册地: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 万元。
5、经营期限: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成立,经营期限为 20 年,
经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工商管理部门申
请延长合作期限。
(二)各股东认缴金额及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珠海港航运 2400 现金 60
中驰物流 1600 现金 40
合计 4000 100
(三)经营范围
船舶投资与租赁、船舶经营、国内沿海普通货物、集装箱运输、
仓储物流、船舶代理等(实际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机构核准登记为
准)。
(四)船舶投资方式
由于新建海船的周期较长,为抢占航运市场回暖复苏的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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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将首先购置 1 艘二手的 2.25 万吨级船舶投入运营,同时投资新
建一艘 2.25 万吨级船舶,建设周期为一年。经咨询,二手船舶的市
场价格约为 6000 万元,新建船舶的市场价格约为 9000 万元。项目总
投资共计 1.5 亿元。
(五)发展规划
随着全球经济复苏态势逐步明确,以及航运业周期性改善,市场
上对于海船运输的需求仍会持续增长。本项目合作方中驰物流拟将珠
海高栏港作为其位于华南地区的基本港,双方将以中驰物流现有业务
为基础,拟开通黄骅港—珠海高栏、天津/秦皇岛—珠海高栏等航线,
重点依托其长期稳定的货源确保拟开通的珠海—北方港口航线的稳
定经营及对珠海高栏港箱量的贡献。
此外,借此拟开通北方港口-珠海高栏的南北干线的契机,未来
将依托高栏港中转优势,以现有的西江驳运体系为基础,拓展北部湾、
海南支线运输网络,形成“一个中心贯穿南北干线,辐射三大区域”
的动脉(干线)与毛细血管(支线)相互交融的航运网络布局。
(六)项目经济效益预测
经测算,该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8.00%,全投资税
后回收期为 8.72 年。
三、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市中驰物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珠海市南水镇南港西路 596 号 10 栋一楼 101-141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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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吴加珍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经营范围: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7、主要股东: 郑飞翔持有其 44%股份、吴加珍持有其 30%股份、
黄金星持有其 20%股份、李芬持有其 6%股份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中驰物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外投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通过中驰物流所引进的航线提高珠海港航运自
身的沿海散货运输业务的收入水平,是珠海港“物流中心战略”的重
要抓手。推进本项目的实施,一方面有利于公司培育及壮大珠海港自
身的航运队伍,提升珠海港航运配套服务的综合竞争力,满足珠海港
港口物流主业的战略发展的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参与合资公司的运
营,借力航运市场全面回暖的市场时机,也可以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未来合资公司将依托高栏港中转优势,拓展北部湾、海南支线运输网
络,为高栏港吞吐量提升做出更大贡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四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
对 0 人,弃权 0 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7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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