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13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8-027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港”)第九届
董事局第五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
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会议符合《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港中驰供应链拟与港航经营公司开展煤炭装卸业务关联
交易的议案
珠海港中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中驰供应链”)
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控股 51%的下属企业。为
开拓煤炭市场,实现总包物流业务的发展与产业链的延伸,港中驰供
应链拟与珠海港航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航经营公司”)开展
煤炭码头装卸业务,该业务预计全年交易金额约为 2,000 万元。具体
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港中驰供应链拟与港航经营公司开
展煤炭装卸业务关联交易的公告》。
因港航经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珠海港集团”)的全资企业,公司董事局主席欧辉生先生同时
兼任珠海港集团董事长,董事周娟女士同时兼任珠海港集团董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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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与港航经营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本次交
易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前,已获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同意,独立董事并
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6 人,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关联董事欧辉生先生、周娟女士回避表决。
二、关于港信公司拟承接珠海外理智能理货建设项目关联交易的
议案
为提升理货科技水平,提高通关效率,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外轮
理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外理”)拟根据公开招标结果,与珠
海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信公司”)签订合同并由
其承接珠海外理在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建设智能理货
系统项目,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682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港信公司拟承接珠海外理智能理货建设项目关联交易的公
告》。
因港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集团的控股企业,公司董事局
主席欧辉生先生同时兼任珠海港集团董事长,董事周娟女士同时兼任
珠海港集团董事,公司与港信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在本次交易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前,已获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同
意,独立董事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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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6 人,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关联董事欧辉生先生、周娟女士回避表决。
三、关于参股公司中化珠海 45%股权转移至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通投
资”)持有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珠海”)45%
股权。为进一步整合业务,提高决策效率,拟将港通投资持有的中
化珠海股权全部转移至公司,并以中化珠海该部分股权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未经审计):218,500,344.49 元
作为转让价格。该事项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中化珠海 45%股权。
鉴于港通投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股权转移事项不会对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及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8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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