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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港: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13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8-027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港”)第九届

董事局第五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

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会议符合《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港中驰供应链拟与港航经营公司开展煤炭装卸业务关联

交易的议案

    珠海港中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中驰供应链”)

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控股 51%的下属企业。为

开拓煤炭市场,实现总包物流业务的发展与产业链的延伸,港中驰供

应链拟与珠海港航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航经营公司”)开展

煤炭码头装卸业务,该业务预计全年交易金额约为 2,000 万元。具体

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港中驰供应链拟与港航经营公司开

展煤炭装卸业务关联交易的公告》。

    因港航经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珠海港集团”)的全资企业,公司董事局主席欧辉生先生同时

兼任珠海港集团董事长,董事周娟女士同时兼任珠海港集团董事,公

                                                                      1
司与港航经营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本次交

易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前,已获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同意,独立董事并

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6 人,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关联董事欧辉生先生、周娟女士回避表决。

       二、关于港信公司拟承接珠海外理智能理货建设项目关联交易的

议案

    为提升理货科技水平,提高通关效率,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外轮
理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外理”)拟根据公开招标结果,与珠

海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信公司”)签订合同并由

其承接珠海外理在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建设智能理货
系统项目,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682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港信公司拟承接珠海外理智能理货建设项目关联交易的公
告》。

       因港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集团的控股企业,公司董事局

主席欧辉生先生同时兼任珠海港集团董事长,董事周娟女士同时兼任

珠海港集团董事,公司与港信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在本次交易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前,已获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同

意,独立董事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2
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6 人,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关联董事欧辉生先生、周娟女士回避表决。

    三、关于参股公司中化珠海 45%股权转移至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通投

资”)持有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珠海”)45%

股权。为进一步整合业务,提高决策效率,拟将港通投资持有的中

化珠海股权全部转移至公司,并以中化珠海该部分股权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未经审计):218,500,344.49 元

作为转让价格。该事项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中化珠海 45%股权。
鉴于港通投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股权转移事项不会对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及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8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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