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04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8-056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7 月 1 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3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注销珠海横琴网贸通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珠海横琴网贸通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网贸
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与珠海大横琴口岸
实业有限公司、重庆龙工场跨境电子商务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市隆运
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公司,致力于打造以“出口 B2B
为主、进口 B2C 为辅”的跨境电商及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现由于政
策环境变化,珠海网贸通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为维护各方股东利
益,拟申请清算及注销珠海网贸通并办理工商、税务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7 月 4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注销珠海横琴网贸通跨境电
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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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把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港公司”)打造成为公司在香港的贸易、投资和资金融通重要平台,
支持香港公司日后开展贸易、股权投资、信息咨询、物流及其代理服
务等业务,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其增资 8,000 万人民币,增资完成后,
香港公司的注册资本约为 10,570 万港币(香港注册登记处的登记金
额以最终汇率换算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7 月 4 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香港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总裁黄志华先生提名,提请董事
局聘任齐宏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局届满止。该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
表独立意见。齐宏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四、关于拟制订《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务实推动公司年
度重点工作的顺利完成,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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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业绩成果与薪酬分配相匹配的新型激励机
制,拟制订《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薪酬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本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7 月 4 日 http://www.cninfo.com.cn 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
本办法规定适用范围内的董事局主席欧辉生先生、董事黄志华先
生、董事李少汕先生为本项议案的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5 人,同意 5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关联董事欧辉生先生、黄志华先生、李少汕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8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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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齐宏伟先生简历
齐宏伟,男,41 岁,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主要工作经历:
1998 年 10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厦门厦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大客户
部长;2001 年 1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 CAV 丽声音响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2005 年 5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 TCL 集团战略 OEM 本部副总经
理兼中国区销售总经理;2008 年 1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深圳怡亚通
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家电事业部总经理;2016 年 11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进口事业部副总经理;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3 月由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派遣至上海
优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任董事。
候选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
股份。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
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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