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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港:关于珠海外理拟与中怡货代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2018-07-17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8-060


       关于珠海外理拟与中怡货代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为促进件杂货理货业务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控股子公司

珠海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外理”)拟与珠海中怡国际

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怡货代”)设立珠海中理港口服务

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将主要经营管

桩、钢管、设备等件杂货理货业务。合资公司拟定注册资本 200 万元,

其中珠海外理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10 万元,占合资公司股权比例

的 55%。相关合资协议尚未签署。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六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

弃权 0 人。

    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当地工商登记部门核准。无需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中怡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凤凰北路 2042 号 1301C

    3、法定代表人:邓正展
                                   1
    4、注册资本:500 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国内货运代理业务(不含水

路运输代理业务);商业的批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

    7、主要股东:张钢持有 80%股份;邓正展持有 20%股份。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中怡货代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信用情况: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等途径核查,中怡货代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合资公司名称:“珠海中理港口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最

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2、注册地:广东省珠海市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 万元

    5、经营范围:港口理货服务;货运代理;船舶代理;代办仓储、

国内运输、船舶服务、集装箱鉴定和维修业务、综合物流等。

    (二)各股东认缴金额及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珠海外理                       110         现金         55
     中怡货代                       90          现金         45
       合计                         200                      100

    资金来源:双方均以自有资金出资。
                                2
    (三)发展规划

    中怡货代主营业务为件杂货物的水陆运输和码头服务,是一家以

管桩、钢管、设备、重大件等货物为主、其他杂货为辅的第三方专项

物流运输解决方案的公司,客户涵盖珠海市大部分有件杂货进出口需

求的企业。

    合资公司理货业务来源将以中怡货代所代理的货物为主,货种主

要为管桩、钢管、设备等件杂货,后期视市场情况可扩大经营范围,

从事港口其他服务业务,例如集装箱维修、外轮供应等,以不断提升

合资公司效益。

    四、出资协议及章程的主要条款

    甲方:珠海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中怡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本章节的“公司”指“合资公司”)

    (一)公司拟注册资本 200 万元,珠海外理为控股方,出资 110

万元,占公司股权 55%,中怡货代出资 90 万元,占公司股权 45%;

注册资金由双方自有资金出资,均为一次性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

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二)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

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三)治理结构设置

    1、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2、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3 人,其中珠海外理推荐 2 人,中

                              3
怡货代推荐 1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珠海外理推荐的人员出

任,副董事长 1 人,由中怡货代推荐的人员出任。

    3、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1 名。总经理由珠海外理推荐,

副总经理由中怡货代推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

解聘。

    4、公司设监事会,成员 3 人,其中珠海外理推荐 1 人,中怡货

代推荐 1 人、职工代表 1 人。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

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

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实现珠海外理与中怡货代双方业务的优势互补,

补齐珠海外理件杂货理货业务的不足,增强其业务综合竞争力,提升

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存在的风险

    合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内部管理、市场竞争等风险,将

通过加强各股东方沟通、完善内部组织架构及制度等方式使整体投资

风险可控。

    六、备查文件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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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8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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