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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港: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3-22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9-023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3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 年 3 月 21 日的交易

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

    ②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 年 3 月 20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3 月 21 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珠海情侣南路 278 号 4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董事黄志华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205,330,416 股,占上
                                   1
市公司总股份的 26.00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

份 204,799,5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93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11 人,代表股份 530,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7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1.00 关于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远洋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4,805,9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46%;

反对 52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54%;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戚文遗、林一斌;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法律、

行政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和出席股东

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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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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