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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港:关于收购安徽埇秦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2019-08-17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9-079


   关于收购安徽埇秦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事项概述

    为加快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能源环保主业的
发展,提升风力发电业务的实力,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

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83.38%的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珠海港昇”)拟收购永州界牌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
州界牌”)持有的安徽埇秦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埇秦”)

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 62,824,668.14 元,待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完成后,由珠海港昇向安徽埇秦提供借款 198,317,239.99 元,用
于 偿还其 前期项目 建设相 关款项 。本次投 资交易 金额合 计为

261,141,908.13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永州界牌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290558499768

    3、成立时间:2012 年 11 月 14 日
                                     1
   4、注册资本:人民币 190,183.40 万元

   5、注册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江华经济开发区瑶

都大道南段

   6、法定代表人:刘冬岩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风电项目投资;风电设备及其原材料的批发;风电技

术开发、风电技术服务。

   9、股权结构: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永州界牌 100%股权。

   10、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永州界牌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1、信用情况: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

途径核查,永州界牌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安徽埇秦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埇秦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NEPU820
    3、成立时间:2017 年 3 月 10 日

    4、注册资本:人民币 4,800 万元
    5、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万科蓝山 CBD2724 室
    6、法定代表人:刘冬岩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风电、光伏发电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风电光伏的产品、设备、原材料销售。

    9、股权结构及权属信息:永州界牌持有安徽埇秦 100%股权,权属
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亦
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以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
    10、优先受让权:永州界牌持有安徽埇秦 100%股权,不涉及其他股
东放弃优先受让权情况。
    11、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安徽埇秦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2、信用情况: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等途径核查,安徽埇秦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二)安徽埇秦主要资产情况

    安徽埇秦目前持有宿州聚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宿州聚隆”)100%
股权,实际控制宿州聚隆秦山 33MW 风电场项目(“秦山风电场”)。秦山
风电场安装 12 台风力发电机组,实际装机容量 33MW。该风电场风机已

于 2019 年 3 月份全部并网发电, 并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取得《电力业务
许可证》。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1、安徽埇秦合并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18 年/           2019 年 1-2 月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2 月 28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6,000,140.21        235,959,408.77

       负债总额            128,025,396.50        187,984,875.06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37,353.20            916,680.0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包括诉讼与仲裁)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974,743.71          47,974,533.71

       营业收入                  0                     0

       营业利润              -25,256.29              -210.00

        净利润               -25,256.29              -210.00


                                   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240,536.29                 174,790.00
        量净额

    2、安徽埇秦单体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18 年/                   2019 年 1-2 月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2 月 28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8,008,843.71                 48,008,633.71

           负债总额                  34,100.00                    34,100.0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0                            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包括诉讼与仲裁)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974,743.71                 47,974,533.71

           营业收入                      0                            0

           营业利润                 -25,256.29                     -210.00

            净利润                  -25,256.29                     -21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8,843.71                      -210.00
        量净额

   注:上述安徽埇秦 2018 年及 2019 年 1-2 月合并及单体财务数据已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435

号)。

    (四)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业评估资格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

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9)沪第 0509 号),以 2019 年 2 月 28 日为
评估基准日,对安徽埇秦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对其控股的子公司宿州
聚隆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

为参考依据)。安徽埇秦评估结果如下:
            项目          账面值(万元)       评估值(万元)          增值率
                                           4
      总资产           4,800.86       6,500.00       35.42%
   长期股权投资        4,800.00       6,500.00       35.42%
      总负债             3.41           3.41         0.00%
    所有者权益         4,797.45       6,497.45       35.44%

    安徽埇秦账面所有者权益 4,797.45 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
所有者权益为 6,497.45 万元,评估增值 1,700.00 万元。评估增值主要

原因:长期股权投资—宿州聚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账面值 4,800.00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值 6,500.00 万元,
评估增值 1,700.00 万元,增值率 35.42%。评估增值原因是因为收益法

在评估过程中不仅考虑了申报的账内账外资产,同时也考虑了如企业拥
有的稳定客户资源、优越的风场区位条件和气候资源、国家对新能源的
政策支持、企业科学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等对获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

因素。
    (五)其他情况说明
    1、如成功收购安徽埇秦 100%股权,安徽埇秦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截止目前,安徽埇秦不存在为他人提
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2、安徽埇秦的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

东权利的条款。
    3、截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安徽埇秦与交易对手方永州界牌不存
在经营性往来款项。如本次收购成功,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对

安徽埇秦进行管理,不会发生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交易对手
方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永州界牌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受让方: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价款及支付
                                  5
    1、经各方协商同意,安徽埇秦的股权转让价格为 62,824,668.14 元。
在交割前由宿州聚隆向永州界牌分红 3,564,000.00 元后,珠海港昇实际
应支付股权转让款为 59,260,668.14 元。

    2、珠海港昇分期向永州界牌支付股权转让款,具体如下:
    (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珠海港昇向永州界牌支付
股权转让款的 20%,计人民币 11,852,133.62 元;

    (2)相关约定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珠海港昇向永
州界牌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70%,计人民币 41,482,467.70 元:
    (3)宿州聚隆完成本协议约定的第二类①、②义务之日起 5 个工

作 日 内 , 珠 海 港 昇 向永 州 界 牌 支 付 股权 转 让 款的 5% , 计 人 民币
2,963,033.41 元。
    (4)宿州聚隆完成本协议约定的第二类③、④义务之日起 5 个工

作 日 内 , 珠 海 港 昇 向永 州 界 牌 支 付 股权 转 让 款的 5% , 计 人 民币
2,963,033.41 元。
    3、风电项目完成(包括工程完工及手续完备)后,各方同意,在

审计及评估基准日后发生的且在过渡期(审计及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日)审计报告和经各方确认的负债清单中未体现
的非经营性支出事项,从股权转让价格中扣除,股权转让款不够足额扣

除的,由永州界牌补足差额部分。
    4、各方同意,在交割日前安排向永州界牌分红 3,564,000.00 元。如
做出股利分配决议日可供分配利润低于 3,564,000.00 元,则利润分配金

额不高于可供分配利润,差额部分调增股权转让价格。
    (二)股权交割
    1、交割通知之次日,各方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

法律文件,安徽埇秦、宿州聚隆开始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及法定代表人、
董事监事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6
   2、永州界牌收到珠海港昇支付的 20%股权转让款后,永州界牌将
安徽埇秦、宿州聚隆的全部文档资料和证照物品移交给珠海港昇。
   3、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珠海港昇成为安徽埇

秦之股东,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标的股权之股东权利
并承担股东义务。
   (三)协议生效条件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本协议生效:
   1、本协议加盖各方公章;
   2、公司董事局批准本协议;

   3、珠海港昇股东大会批准本转让事项。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风力发电项目作为珠海港昇主营的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业

务领域,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规划,且符合公司大力发展能源环保主业

的战略方向。目前珠海港昇总体装机规模较小,需要通过外延并购进一

步壮大风电主业规模,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所属风电场已并网发电,收

购完成后当期即可取得发电收入。

   完成收购后,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作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进行会计核算,有望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一定

积极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收购安徽埇秦可能面临弃风限电、实际并网发电后未能达到预期上

网小时数、相关权证办理进度延后、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延迟、电价下

降、运营管理等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通过开展深入市场调查、

                                 7
进行合理经济测算、与原股东方积极推进权证办理等方式降低并购风

险,同时通过做好设备维护、加强管理等方式降低运营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安徽埇秦及宿州聚隆审计报告;

   3、安徽埇秦评估报告;

   4、股权转让协议。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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