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第九届董事局第九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1-11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0-001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九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港”)第九届
董事局第九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 月 8 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
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会议符合《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基
础上,公司拟在 2020 年与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控股、参股公司,公司参股企业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
开展若干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累计达到 23,148.97 万元。具
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0 年 1 月 1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
易的公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4 人,同意 4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关联董事欧辉生先生、黄志华先生、李少
汕先生和周娟女士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
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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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珠海拱北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珠海拱北支行申
请:金额人民币 1.7 亿元,期限为 1 年的授信额度。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三、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中国银行珠海分
行申请:金额人民币 3 亿元,期限为不超过 3 年的授信额度,用于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或置换他行贷款。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四、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兴业银行珠海分
行申请:金额人民币 4.5 亿元,期限为 1 年的授信额度。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五、关于广华工程向交通银行珠海新城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 65%的子公司珠海港兴管道
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市广华燃气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简
称“广华工程”)拟向交通银行珠海新城支行申请: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可用于开具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及
非融资性履约保函。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六、关于公司拟为参股企业神华珠海港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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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持股 30%的参股企业神华粤电珠海
港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珠海港”)股东中国神华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其提供金额为 28,410 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
10 年,专项用于置换浦发银行珠海分行合同贷款。公司和另一股东
方广东粤电发能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各自对上述委托贷款中
的 14,205 万元提供相应连带责任保证。为保障各股东权益,由神华
珠海港向各方股东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相关担保及反担保协议尚
未签署。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0 年 1 月 11 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拟为参股企业神华珠海港提供
关联担保的公告》。
鉴于公司董事、总裁黄志华先生担任神华珠海港的副董事长,公
司与神华珠海港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事项属于关联担保。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7 人,同意 7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关联董事黄志华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
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担保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
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七、关于收购广州粤港澳国际航运有限公司 60%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航运业务的运力规模,积极拓展珠三角区域的
内河驳运业务,强化与国内主流班轮公司的深度合作,提升航运综合
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航运有限公司拟收购广州粤港澳国际
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港澳航运”)60%股权,股权转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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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3,347.96 万元。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
粤港澳航运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八、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0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拟为参股企业神华珠海港提供关联担保的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 2020 年 2 月 4 日(星
期二)下午 14:30 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0 年 1 月 11 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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