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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塑控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7-08-01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7-056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
申请,公司股票(简称:华塑控股,代码:000509)自 2017 年 7 月 18 日(星期
二)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 7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 2017-054 号公告。
    经确认,本次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购买资产和出售资产,已达到重大资
产重组标准。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
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
称:华塑控股,代码:000509)自 2017 年 8 月 1 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1 个月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在 2017 年 8 月 18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且公司未提出延
期复牌申请或者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恢
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及相关原因。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但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
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
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
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
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