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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塑控股: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2019-03-15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9-012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充华塑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羽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最高法民申 4996 号]。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南羽公司与中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谋公司”)补偿合同纠纷一案,具体情
况详见《中国证劵报》和巨潮资讯网 2011 年 1 月 13 日 2011-004 号公告、2012 年 8 月 11
日 2012-041 号公告。
    乌鲁木齐淄华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华公司”)与南羽公司、中谋公
司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具体情况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2017 年 6 月 28 日 2017-051 号公告、2018 年 6 月 7 日 2018-063
号公告。
    再审申请人淄华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南羽公司、中谋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不服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8)内民终 175 号《民事裁定书》,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
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查终结。
    三、裁决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
如下:
    驳回乌鲁木齐淄华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无影响。
六、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2018)最高法民申 4996 号]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