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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0-05-25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 华塑             公告编号:2020-039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华塑;证券代码:
000509)连续二个交易日(2020 年 5 月 21 日、5 月 22 日)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就相关事项通过书面形式发函问询公司控股股东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西藏麦田”)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雪峰先生、张子若女士,西藏麦田及李雪峰先生、
张子若女士于同日以书面形式回复公司。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目前正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发布《关于筹划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号),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就有
关事项发布《进展公告》(2020-038 号)。
    截至目前,中介机构正在对上市公司开展现场尽职调查工作,拟发行对象正在履行本
次交易相关的内部审批程序。
    5、经发函询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除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
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
票。
    7、西藏麦田已将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 198,200,000 股质押予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占公司总股本的 24.01%;且西藏麦田持有的公司股份 199,205,920 股分别被湖北省高级人
民法院、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公安局进行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的 24.13%,西藏麦田持有的公司股份 198,200,0000 股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
轮候冻结。西藏麦田就前述事项回复如下:
    “截止本回复函出具之日,我司持有的贵司股票质押及冻结相关事项暂无进展。”

    8、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
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 2018、2019 连续两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2019 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0 年 4 月 1 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
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根据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果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仍为负值或者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自 2020 年年度
报告公告之日起暂停上市。
   2、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披露了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8 号),为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顺利进行,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雪峰先生本人
向上市公司承诺:将全力配合上市公司开展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并自愿在上市公司召开
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前,辞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职务。
    公司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处在初步筹划阶段,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尚在论证过程中,仍需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批准程
序,相关事项及发行对象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中
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
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