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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路集团: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8-04-21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8-19 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六次董事
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8 年 4 月 13 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江东先生
书面提交的《关于增加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
董事局将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重新投资设立
控股子公司并取消原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请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2018 年 4 月 1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就本次股
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 集 人: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8 年 4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时

                                  1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4 月 25 日-2018 年 4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4 月 25 日 15:00 至 2018 年
4 月 2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洲广场一
期 21 栋 23 层公司大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截止 2018 年 4 月 2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
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4 月 20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18 年 4 月 20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
加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但需持有授权委
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2
        1.审议《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2017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3.审议《2017 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4.审议《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6.审议《关于 2018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部分
  条款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重新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取消原设立控股子公司的
  议案》
        注:上述第 6 项、第 9 项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第 10 项议案,关联股
  东刘江东先生需回避表决。
        (二)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4月14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所载公司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                   √

                                        3
2.00                      2017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

3.00                      2017 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

4.00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

6.00                  关于 2018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9.00                                                                √
                                  的议案

10.00     关于重新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取消原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凭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
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
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3 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18 年 4 月 23、4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2∶30——5∶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
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

                                       4
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廖荣
    联系电话:(0838)2301092
    传    真:(0838)2301092
    联系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3
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618000




                                5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0
       2.投票简称:金路投票
       3.提案表决:上述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
意”、“反对”或“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 年 4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
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5:00,
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
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




                                    6
  附 2:授权委托书 1(社会公众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
  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0            2017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

 3.00            2017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

 4.00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00                                                √
                         的预案
 6.00       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及
 9.00                                                √
               相关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10.0    关于重新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取消原设
                                                     √
 0                 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
  作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上述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
  在相应的空格内划“√”)

                                          7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8
  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四川金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对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
  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0            2017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

 3.00            2017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

 4.00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00                                                √
                         的预案
 6.00       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及
 9.00                                                √
               相关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10.0    关于重新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取消原设
                                                     √
 0                 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
  作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上述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
  在相应的空格内划“√”)

                                          9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