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路集团:关于增加2018年度预计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18-08-17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8-36 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8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经营性
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概述
1.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 2018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岷
江电化”)计划 2018 年向联营企业北川卓兴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
兴矿业”)下属全资子公司北川卓兴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兴
矿产”)采购原材料石灰石,预计采购金额为(含税)2250.00 万元。
2.受运输道路中断修路影响,运输成本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上涨,采购
成本增加,导致原预计的采购金额已不能向关联方采购到足额的原材料石
灰石,为确保岷江电化持续、稳定的原材料保障,根据岷江电化生产经营
实际需要,公司决定对原预计的采购金额进行调整,在原预计采购金额
2250 万元(含税)的基础上,增加额度 700 万元(含税),即 2018 年向
卓兴矿产采购原材料石灰石,预计采购金额为 2950 万元(含税)。
3.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第八次事局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也不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
(二)原预计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
截至披露
关联交 关联交 合同签订金额 上年发生
关联人 关联交易定 日已发生
易类别 易内容 或预计金额 金额
价原则 金额
北川卓兴 公开招(投)
采购石 2872.06
向 关 联 矿产开发 标方式确定 2250 万元
灰石 万元
人 采 购 有限公司 价格
原材料 2872.06
合计 2250 万元
万元
(三)调整增加后预计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截至 2018 年 6
关联交 关联交 合同签订金额 上年发
关联人 关联交易定 月 30 日已
易类别 易内容 或预计金额 生金额
价原则 发生金额
北川卓兴 公开招(投)
采购石 2872.0
向 关 联 矿产开发 标方式确定 2950 万元 1604 万元
灰石 6 万元
人 采 购 有限公司 价格
原材料 2872.0
合计 2950 万元 1604 万元
6 万元
1.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卓兴矿产关联交易发生额为 160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8%。
2.调整增加后,预计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295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6%。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川卓兴矿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北川羌族自治县通口镇井泉村
法定代表人:高荣
注册资本:壹佰陆拾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26MA624E0Q2K
经营范围:矿产品开采、加工、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石灰、煤炭、
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的销售
股东情况:北川卓兴矿业有限公司持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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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卓兴矿业资产总额为
25,406,377.03 元,净资产为 6,255,421.22 元,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
30,784,655.88 元,实现净利润 632,504.38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卓兴矿业实现营业收入:20,937,973.33
元,实现净利润 921,194.8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卓兴矿产资产总额为 21,435,167.70 元,
净资产为 2,265,421.19 元,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 29,987,920.97 元,
实现净利润 404,962.90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岷江电化持有卓兴矿业 30%的股权,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36 号第四.(七)条规定:企业的联营企业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卓兴矿业为岷江电化联营企业,卓兴矿产为卓兴矿业全资子公司,该交
易方为关联方,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双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价
格。
四、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卓兴矿产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通过对
其财务指标分析,认为其具备履约能力。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下属子公司岷江电化与卓兴矿业多年合作,已形成稳定的合
作关系,此次增加采购金额,是受运输道路中断修路影响,导致运输成
本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上涨,采购成本增加所致,此次调整增加采购金额
是为了确保岷江电化能够获得持续、稳定的原材料保障,确保其正常生
产经营。
3
2.交易双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
确定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3.该交易事项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对关联人
形成依赖关系。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已事前将该事项提交我们审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
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
司董事局会议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调整增加关联交易额度,主要是因为道路运输
原因导致采购成本上涨所致,该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系,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
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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