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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路集团: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2-27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19-09 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9 年 2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 14∶5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2 月 25 日-2019 年 2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2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2 月 25 日 15:00 至 2019 年
2 月 2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洲广场一
期 21 栋 23 层公司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江东先生临时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经公司
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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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10 人 , 代 表 股 份
101,520,842 股,占公司总股份 16.665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 101,084,54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593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 436,30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071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 1 ) 同 意 101,434,14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146%;反对 8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5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905,7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6058%;反对 8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骏      王朕重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

                                      2
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金路集团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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