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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金路: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2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
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过对公司进行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证
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对外担保、
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独立董事:张奉军    张宗俊    杜晓堂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