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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丽珠集团: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6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17-093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经参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是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编制的,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提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
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高收益的存款产品。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