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关于为控股附属公司丽珠单抗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4-12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3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附属公司丽珠单抗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及担保金额: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
珠单抗”),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 77,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1,065,197.75 万元)的比例约为 7.23%,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743,734.69 万元)的比例约为 4.42%。本次公司为丽珠单
抗提供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 年 4 月 11 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
珠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附属公司
丽珠单抗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
公司为丽珠单抗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下列 7 家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共计柒亿柒仟万元整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情如下:
被担保 公司所占 最高担保金 担保期 担保
授信银行名称 币种 备注
对象 股权比例 额(元) 限(年) 类型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MB 250,000,000 1 与集团共享额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MB 250,000,000 1 与集团共享额度
珠海市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MB 100,000,000 1 连带 与集团共享额度
丽珠单
55.1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MB 50,000,000 1 责任 与集团共享额度
抗生物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MB 50,000,000 1 担保
技术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MB 50,000,000 1
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MB 20,000,000 1
合计 RMB 770,000,000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 77,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净资产(1,065,197.75 万元)的比例约为 7.2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1,743,734.69 万元)的比例约为 4.4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 条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须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另,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为控股附属公司丽珠单抗提供担保构成关连交易,审议本议案时,关连股
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及天诚实业有限公司
须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07 月 02 日
注册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 38 号单抗大楼
法定代表人:朱保国
注册资本:113,333.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物医药产品及抗体药物的技术研究、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附属公司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69,968,912.30
负债总额 64,716,654.35
银行贷款总额 0.00
流动负债总额 60,134,829.81
净资产 705,252,257.95
2018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利润总额 -173,714,225.59
净利润 -173,714,225.5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与上述银行签订正式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附属公司丽珠单抗经营业务的资金需要,公司
承担的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丽珠单抗的另一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丽珠
单抗 35.75%股权)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本公司在丽珠单抗担保责任
范围内提供 35.75%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保证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3、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就公司授信融资及为附
属公司提供担保签署有关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7,422.4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065,197.75 万元)的 5.39%,均为公司对全资、控
股附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六、备查文件
1、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