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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渝 开 发:独立董事关于参股公司重整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7-29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参股公司重整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与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重庆城投”)和石世伦(自然人)于2007年共同出资设立的
重庆诚投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能源”)的重整计划事项
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决议表决程序
       由于再生能源系本公司与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共同出资设立,为维护中
小股东利益,涉及关联关系的公司董事徐平、王安金回避了该项决议表决。
决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关于公平性
       由于再生能源长期亏损,现有资产清偿各类债权后无剩余财产向出资
人分配,且公司对再生能源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已减计为 0,因此本次
重组计划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 对公司整体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影
响。
       3、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重整计划要求公司无偿转让所持有的股权,可以去除“僵尸空壳”
企业,减小公司管理半径,使再生能源重获新生,还避免了破产清算带来
的不利影响,社会效果更好。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4、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同意该重整计划。
                              独立董事:曹国华   袁林   余剑锋   陈煦江
                                         2017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