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书 重庆渝开发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接受重庆 会展中心置业有限公司将其“国汇中心”负一楼车库抵偿本公司所拥 有的“国汇中心”52、53F 公寓装修款,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我们 作为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提前审阅和了解,现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公司事前提供了详实的资料,有助于我们作出理性科学的决 策。 二、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资料的审阅和了解,我们认为:该关联交 易事项目的明确,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利益。 三、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上 市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 四、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基于以 上判断,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曹国华 独立董事:袁 林 独立董事:余剑锋 独立董事:陈煦江 2017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