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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渝 开 发:2014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2019-06-19  

						股 票 简 称 :渝 开 发                       股 票 代 码 :0 0 0 5 1 4

债 券 简 称 : 14 渝 发 债                    债 券 代 码 :1 1 2 21 9




   2014 年 重 庆 渝 开 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8年度)


                               发行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楼)


                              2019 年 6 月
                         重要声明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编制本报告的

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开发”、

“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材料以及第三

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金元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

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金元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

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金元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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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 3

第二章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5

第三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9

第四章 本期公司债券保证人情况................................................. 10

第五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1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2

第七章 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 13

第八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4

第九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5

第十章 其他重要事项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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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一、 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本期公司债券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4]618号”文件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债券面值不超

过人民币10亿元。

     二、 债券名称

    2014年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公司

债券”)。

     三、 债券简称及代码

    14渝发债、112219。

     四、 发行主体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五、 债券期限

    本期公司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六、 发行规模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10亿元。

     七、 债券利率

    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6.3%。

    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八、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

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3
       九、 起息日

   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2014年8月12

日。

       十、 付息日

   本期公司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每年支付一

次,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8月1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一、 兑付日

   本期公司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8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二、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由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全额无条件

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十三、 发行时信用级别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

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十四、 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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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10月,前身系经重庆市人

民政府重府发(1984)34号文批准成立的重庆市房屋开发建设公司。

    1992年5月12日,经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渝改委(1992)

33号文批准,改组为重庆市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5月15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以重人行复(92)字第62号文件批准,

公司向社会发行普通股1800万股。1992年6月1日至7月31日,公司按

面值每股1元向社会公众发行1800万股股票,1992年8月5日经重庆市

会计师事务所【92】渝会所字第070号验证,该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

股金1800万元已全部到位。1992年9月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届

股东大会,大会通过关于公司股票申请上市的决议。1993年7月12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公司上市时总股本为5382万股,其中国有股3582万股,由重庆市

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占总股本67%,社会公众股1800万股,占总股

本33%。公司经过多次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增至

84,377.0965万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843,770,965元。公司的控股

股东为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3.19%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 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拥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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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企业一级资质证书。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0,039,459.34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8.12%;营业利润43,297,394.80元,较上年同期

下降67.2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180,726.51元,较上年

同期下降68.8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840,980.3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4.01%。

    2018年,重庆市政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高质量、供

给侧、智能化,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谋划实施“八项行动计划”,

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万亿元,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稳、进、好”的

态势。公司山与城项目2018年住宅可售面积2.29万㎡,全年实现销售

面积约1.29万㎡。西永项目(格莱美城项目)2018年住宅可售面积7.32

万㎡,全年实现销售面积7.32万㎡。回兴项目(星河one项目)2018

年住宅可售面积0.72万㎡,全年实现销售面积0.3万㎡。

    房地产储备情况,目前公司权益储备土地计容面积约为90万㎡,

均处于重庆主城九区,可保证公司未来几年的平稳发展。在房地产开

发方面,目前仍在开发的项目包括回兴项目(星河one项目)为公司

合资开发项目,公司股权占比60%,总计容面积约19万㎡,预计总投

资20亿,为低密度住宅项目。目前首期开发面积约3.2万㎡,累计完

成投资约2.34亿元,剩余可开发计容面积约15.8万㎡。西永项目(格

莱美城项目)为公司独资开发,总计容约26.7万㎡,预计总投资15亿,

为高层住宅项目。目前一期计容面积约4.9万㎡已竣工交房;二期开

发计容面积约7.6万㎡,已全部售罄,累计完成投资约2.18亿元;三期

开发计容面积约5万㎡,累计完成投资约0.25亿元,剩余可开发计容

面积约9.2万㎡。山与城项目为公司合资开发项目,公司股权占比50%,

                               6
总计容面积约73.5万㎡,预计总投资50亿,为低密度住宅项目。目前

一二三期共计容面积约23万㎡已竣工,累计完成投资约23亿,尚有部

分房屋在售,剩余可开发计容面积约50.5万㎡。

     三、 发行人2018年度财务情况

    根据发行人2018年年度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合并口径下,

发行人总资产6,570,794,758.02元,较2017年末增加4.18%;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992,776,374.12元,较2017年末减少0.36%,资产

负债率(合并)为47.28%,流动比率为189.52%,速动比率为60.20%。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0,039,459.34元,利润总额42,949,603.85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180,726.51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0298元/股。

    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结转房地产项目较上年同期

减少所致。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变动率
资产总计                    6,570,794,758.02    6,307,148,290.33 4.18%
负债合计                    3,106,536,315.96    2,850,405,411.17 8.99%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64,258,442.06    3,456,742,879.16 0.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2,992,776,374.12    3,003,581,277.89    -0.36%
计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变动率

                                  7
营业收入                       540,039,459.34 1,040,852,829.06     -48.12%
营业利润                        43,297,394.80   132,256,326.96     -67.26%
利润总额                        42,949,603.85   131,291,911.14     -67.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5,180,726.51      80,796,667.87   -68.83%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变动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9,428,958.84     602,702,492.76     -12.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2,643,191.77    -834,389,127.65     76.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2,713,933.73    -392,108,458.73     55.9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4,071,833.34     -623,795,093.62    1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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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14 年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 年度)》。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

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定

期出具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等,并督促公司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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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本期公司债券保证人情况


    本期债券由发行人的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简称“重庆城投”)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根据重庆城投披露的2018年度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重庆

城投资产总额1,574.71亿元,负债总额632.30亿元,净资产总额942.41

亿元,资产负债率40.13%,净资产收益率0.57%,流动比率1.44,速

动比率0.59。重庆城投权利受限资产合计20.68亿元。重庆城投信用评

级为AAA级。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重庆城投不存在重大诉讼、仲

裁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事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情况,亦无新

增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人重庆城投资产规模较大,资产质量较好,持续

盈利能力较强,经营状况良好,其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可为本期债券的到期偿付提供较为有力的外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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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18号文《关

于核准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于

2014年8月12日至2014年8月13日公开发行了人民币100,000万元的公

司债券。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10亿元,已于2014年8月15日汇

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

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14]8-31号《重庆渝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根据发行人2014年8月8日公告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发行人对本期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的使用计划为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制度》、《募集说明书》及《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

资金。

    截至 2018 年末,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




                             11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18年度内,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2
 第七章 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本次债券的担保人为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报

告期内发行人内外部增信机制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偿债保障措施处于正常履行状态,报

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13
               第八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2014年8月12日,公司债券的利息自起

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8月12日为上一个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工作日)。

    2018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4渝发

债”2018年付息公告》,每手“14渝发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

息为人民币:63.00元(含税)。

    2018年8月13日,公司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实施了付息。




                                14
               第九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

限公司完成了对本期公司债券2018年度内的跟踪评级工作,并于2019

年4月9日披露了《2014年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跟踪评级

报告》,评级结果为14渝发债的主体评级为AA、债项评级为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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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朗福公司提供的合计15,500万元财务资助已

于2017年4月30日到期,由于朗福公司“山与城项目”开发周期较长,

经营状况未达预期,资金紧张,无足额资金按时偿还公司提供的财务

资助,已造成逾期(详见2017年5月3日、7月29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内容),

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归还。目前,公司已通过向朗福公司发送催款函等

方式进行催收,并敦促其加快存货的周转速度及加强资金管理,尽快

还款。由于朗福公司账面资金余额需用于支付2019年春节前施工单位

工程款和拟开发的3.2期项目开工资金等开支,暂时无法偿还借款,

朗福公司回函表示:“我司将加大老项目销售力度,加快销售回款,

同时争取尽早开工新项目,达到预售条件,回笼资金,尽快偿还贵司

的股东借款。”除上述事件外,公司未发生《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列示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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