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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际医学: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19-04-2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作为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医学”或“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或“保荐人”)对国际医学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
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等人员交谈,
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
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
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2015 年 2 月 17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根据公司 2015 年 4
月 1 日收到的证监会《关于核准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64 号),公司于 2015 年 4 月,向 9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75,000,000 股股份,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8,675,000 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1,325,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
划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希会验字(2015)0017 号《验资报告》,对资金到帐情况进行了验证。

                                     1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本次全部募集资金 1,471,325,000 元已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存放于公司在银
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希会验
字(2015)0017 号《验资报告》,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 1,471,325,000 元,全部用于投资西安国际医学中心项目。

    公司 201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33.50 元,主要为手续费支出。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1,485,841,561.62 元,该金额包含募集
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公司 2016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85,769,719.63 元,主要为支付工程款、设
计费、勘察费以及银行手续费等。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余额为 1,433,661,285.24 元,该金额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尚未支付
的发行费用。

    公司 2017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65,374.74 万元,主要为支付工程款、设计
费、勘察费以及银行手续费等。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
额为 804,117,852.34 元,该金额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尚未支付的发
行费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公司 2018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728,073,515.62 元,主要为支付工程款、
设计费、勘察费、银行借款利息以及银行手续费等。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89,079,056.31 元,该金
额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国际医学中心有限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2
安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银行帐号分别为 456010100100477033、456830100100189147。

    2015 年 6 月 8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和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国际医学中心有
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三方监管的责任和义务,三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
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456010100100477033            9,588,926.3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开
                                  456830100100189147           79,490,129.96
发区支行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尚未支付的发行
费用;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资金以定期存款形式存放于专项账户中。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3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2,807.3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6,759.0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是否已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调 整 后 投 资 本 年 度 投 入 截至期末累计                         本 年 度 实 是否达到预
                       目(含 承诺投资                                            进度(%)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和超募资金投向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现的效益 计效益
                       部 分 变 总额                                              (3)=(2)/(1) 态日期                            大变化
                       更)
     承诺投资项目
西安国际医学中心项目         否     147,132.50   147,132.50       72,807.35       146,759.08      99.75%   2019 年中期   -2,550.61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47,132.50   147,132.50       72,807.35       146,759.08      99.75%             -   -2,550.61            -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 147,132.50   147,132.50       72,807.35       146,759.08      99.75%             -   -2,550.61            -             -
                                                                  1、受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新标准出台的影响,西安
                                                              国际医学中心项目建筑规划设计需报相关部门重新审批,加之西安国际医学中心项目体量巨
                                                              大,设计工作复杂,设计难度大,同时根据施工现场地质条件的实际情况,设计方案需要进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行重新调整和优化完善,项目进度较预期出现延迟;
(分具体项目)
                                                                  2、为响应西安市政府冬季“治污减霾”工作,西安国际医学中心项目冬季暂停施工,对
                                                              项目工程进度造成影响。
                                                                  上述原因导致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较原定计划有所滞后,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论证,鉴



                                                                              4
                                           于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按照投资计划,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
                                           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未发生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将用于西安国际医学中心项目的建设,目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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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会计师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希会审字(2019)
2362 号),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年度募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国际医学 2018 年度按照其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对
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等规定,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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