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19-026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05 月 15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05 月 14 日——2019 年 05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05 月 15 日上午 0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05 月 14 日 15:00 至 2019 年 05 月 15 日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中晶科技广场B座6F 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4.召集人: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史今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大会投票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43 人,持有公司股 份 587,659,794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9.8146%。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20 人,代表股 份 586,716,8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667%;参加网络 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942,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0.047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86,942,0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表决权 99.8779%;反对 710,8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210%;弃权 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28,6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 97.1682%;反对 710,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2.8045%;弃权 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0.0272%。 (二)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86,932,8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表决权 99.8763%;反对 720,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225%;弃权 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19,4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 97.1319%;反对 720,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2.8408%;弃权 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0.0272%。 (三)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86,932,8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表决权 99.8763%;反对 700,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191%;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19,4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 97.1319%;反对 700,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2.7619 % ; 弃 权 26,9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表 决 权 0.1061%。 (四)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86,925,3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2 表决权 99.8750%;反对 707,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204%;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11,9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 97.1024%;反对 707,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2.7915 % ; 弃 权 26,9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表 决 权 0.1061%。 (五)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84,235,1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表决权 99.4172%;反对 3,39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 0.5782%;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 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1,921,8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 86.4888%;反对 3,39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13.4050%;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0.1061%。 (六)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86,932,8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表决权 99.8763%;反对 700,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191%;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19,4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 97.1319%;反对 700,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2.7619 % ; 弃 权 26,9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表 决 权 0.1061%。 (七)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提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86,932,8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表决权 99.8763%;反对 706,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203%;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19,4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3 权 97.1319%;反对 70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2.7891 % ; 弃 权 20,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表 决 权 0.0789%。 (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86,939,7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 决权 99.8775%;反对 700,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191%;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26,3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 97.1592%;反对 700,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2.7619 % ; 弃 权 20,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表 决 权 0.0789%。 (九)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86,894,9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 决权 99.8698%;反对 737,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256%;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581,5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 96.9824%;反对 737,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2.9115 % ; 弃 权 26,9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表 决 权 0.1061%。 (十)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陕西世纪新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申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元 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曹鹤玲女士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为 562,313,366 股。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24,619,478 股,占出席会议无需回避表决股 东所持表决权 97.1319%;反对 706,950 股,占出席会议无需回避表决 股东所持表决权 2.7891%;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无需回避表决 股东所持表决权 0.078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4,619,4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4 权 97.1319%;反对 70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2.7891 % ; 弃 权 20,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表 决 权 0.0789%。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三位独立董事杨乃定先生、常晓波先生、 李富有先生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延峰、田慧 3.结论性意见: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审查、核查、验证了以 上各项,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