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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股改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2014-11-07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4-044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86,4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7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4 年 11 月 10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1)现金对价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
记日公司流通股 11141.4372 万股为基数,向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流通股支付现金 2.92 元,共支付 3253.30 万元。
    (2)股份对价

    除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
东以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公司流通股 11141.4372 万股为基数,向股份变更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流通股支付 1 股,共支付 1114.1437 万股。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 2008 年 4 月 7 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08 年 11 月 6 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1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淮北市迦南绒业有限公司按照股改时的承诺,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承诺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在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该股东已经履行了承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上海林兰贸易有限公司,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受
让自原股东上海超盛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盛”)。上海超盛已履行完
毕在股改时的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承诺自获
得流通权之日起,在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其所申请解除限售的
股份来自于上述两家股东的偿还股份。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在股改时做
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追加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4 年 11 月 10 日;
      2、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86,4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76%;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                本次可
                                                               本次可上
                                                    上市流                上市流
                                                               市流通股
                              持有限售   本次可上   通股数                通股数   冻结的股
序                                                             数占无限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股份数   市流通股   占限售                占公司   份数量
号                                                             售股份总
                                (股)   数(股)   股份总                总股本   (股)
                                                               数的比例
                                                    数的比                的比例
                                                               (%)
                                                    例(%)              (%)
1    淮北市迦南绒业有限公司      69448      69448    0.0083      0.0312   0.0065      0
2    上海林兰贸易有限公司        77163      77163    0.0092      0.0347   0.0073      0
3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39881      39881    0.0048      0.0179   0.0038      0
       合         计            186492     186492    0.0223      0.0838   0.0176      0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2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     838,991,571             79.05         -186,492           838,805,079           79.04

     03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828,000,000             78.02                     0      828,000,000           78.02


     04 高管锁定股                   237,500              0.02                     0          237,500            0.02

     06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10,754,071               1.01         -186,492            10,567,579            0.10


二、无限售流通股                 222,315,924             20.95         +186,492           222,502,416           20.96


     其中未托管股数                   42,479              0.00                     0              42,479         0.00


三、总股本                     1,061,307,495               100                     0    1,061,307,495             1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
                                       情况                      股份情况                    份情况             股份数
序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占总股                       占总股本    量变化
号                                           占总股本
                                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数量(股)                沿革
                                             比例(%)                                              比例(%)
                                                                       (%)
1     淮北市迦南绒业有限公司       88339       0.0083              0           0          69448       0.0065     注2
2      上海林兰贸易有限公司            0            0              0           0          77163       0.0073     注3
3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1112749       0.1048     3825097      0.3604             39881       0.0038     注1
             合计                1201088       0.1131     3825097      0.3604            186492       0.0176     ---


         注 1、北京市华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持有公司股份 6,124,802 股。股改实施日,华远集团为

     其他尚未明确表示同意股改及由于存在股权权属争议、质押、冻结等情形无法执行对价安排的其他

     非流通股股东垫付了对价,共计股份 5,012,053 股。垫付后,华远集团持股减少至 1,112,749 股。

     截止目前,已有 54 家被代垫股东已向华远集团偿还股份共计 2,752,229 股。


         注 2、淮北市迦南绒业有限公司原持有本公司股份 88,339 股,2014 年 6 月 11 日,该公司向华

     远集团偿还代垫股份 18,891 股。偿还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减少至 69,448 股。

                                                   3
       注 3、2014 年 7 月 1 日,公司原股东上海超盛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98,153

股过户给上海林兰贸易有限公司。2014 年 9 月 30 日,上海林兰贸易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办理了代

垫股份偿还手续,偿还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减少至 77,163 股。


       上述两位股东偿还情况具体如下:


  序                                                  代垫股份       偿还股份     偿还股份占
         股份偿还方名称                 证券账户
  号                                                  数量(股) 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1     淮北市迦南绒业有限公司          006*****63     18891         18891         0.0018%

   2     上海林兰贸易有限公司            080*****27     20990         20990         0.0020%

                          合计                          39881         39881         0.0038%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    该次解限涉及        该次解限的股份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
序号
          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的股东数量          总数量(股)           时总股本的比例(%)

  1          2010 年 9 月 15 日          61             30,696,353                  2.89

  2          2011 年 8 月 31 日          12             1,762,015                   0.17

  3          2013 年 1 月 28 日          3              67,539,247                  6.364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四次申请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相关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股权
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保荐机构和保
荐代表人同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
统出售股份达到 5%及以上。

        是        √不适用


       八、其他事项
                                                4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情况
     是        √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
保情况
     是        √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
     是        √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 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
则的承诺文件

      是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