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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5-20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5-029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9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8 日 15:00-2015 年 5 月 19 日 15:00 的任意时
间。
       3、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凯洲皇冠假日酒店(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药行街 129 号)。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董事长王久芳先生委托董事王丛玮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9 人,代表公司股份 883,531,233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3.2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9 人,代表公
司股份 883,531,2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3.2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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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 0 人,代表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持股 5%以下的股东)共 5 人,代表公司股份 237,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 883,531,2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00.00%;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股份 23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二)审议通过《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 883,531,2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00.00%;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股份 23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三)审议通过《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份 883,531,2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00.00%;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股份 23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四)审议通过《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股份 883,531,2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00.00%;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股份 23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2
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五)审议通过《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股份 883,531,2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00.00%;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股份 23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份 883,531,2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00.00%;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股份 23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三、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做了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见证,见证律师陈农、肖玥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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