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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9-29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6-054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6 年 9 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16 年 9 月 28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7 日 15:00-2016 年 9 月 28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 15 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 513 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王丛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1
       参与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29 人,代表股份 263878790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78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 2472316695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50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21 人,代表股份 16647120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85%。
       4、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出
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代理人)共 21 人,代表股份 36274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9%。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情况如
下: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 26379351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99.9677%;
       反对 85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0.032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7746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4904%;
       反对 85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09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2
    2、出席律师:陈农、肖玥
    3、结论性意见: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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