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2016-12-31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荣安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和《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对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向宁波康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嘉兴市
经开 2016-19 号地块项目投资资金及运营费用。经审慎审查,我们认为在不影响
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用自有资金为宁波康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有助于该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和运作。
    2、该项目的合作方具有很强的经济实力和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经验。根据双
方签订的《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宁波康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另一
股东方也将按出资比例同比例对该公司进行资助,因此,本次资助行为不会损害
公司的利益。
    3、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
财务资助事项。




                                    独立董事: 贾生华、邱 妘、蒋岳祥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