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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行合作开发的进展公告2017-01-07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7-001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 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行合作开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临时会
议于2016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行合作开发的议案》。公司
于2016年12月3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了涉及该事项的《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6-072)和《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行合作开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4)。
现将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1月4日,股权转让标的公司宁波康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交易对手方杭州东松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香华投资持有该公司40%股权。
    二、鉴于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尚需提交将于2017年1月17日召开
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1月6日,杭州香华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与杭州东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于双方已签订的《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签
订了《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杭州东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香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双方同意,在 2017 年 1 月 9 日需要支付第一笔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款
56236.5870 万元中乙方应承担部分 22494.6348 万元,由甲方先行垫付,由于先行垫付
产生的财务费用用于冲抵乙方垫付前期竞买保证金的财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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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乙方将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投入应承担部分 22494.6348 万元。若逾期 5 个工
作日以上乙方资金未到位,双方股东一致同意按照截至该日双方实际出资比例调整股
权比例,股权出让方无条件同意按照平价转让相应股权。
    3、如2017年1月17日以后,甲乙双方还存在垫付资金财务成本未冲抵完全的情况
的,将在第二次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款上缴时一次性冲抵完成。
    本《补充协议》未对主协议《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的基本条款进行变动,
只是对我方资金延付事项做了约定,有利于公司有效地控制风险和规范运作。本《补
充协议》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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