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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3-21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7-010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 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4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2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1 日 15:00-2017 年 4 月 12 日 15:00 的任意时
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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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4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公司 15 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 513 号天封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刊登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
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宁波的
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7 年 4 月 10 日   9: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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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 513 号天封大厦 15 楼
   邮编:315010
   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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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517。
    投票简称:荣安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议案 1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00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
意”、“反对”或“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4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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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荣安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委托表决事项:

                                                          表决意向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注:1、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一栏中的
“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股东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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