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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06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人在认真审阅本次董事会相关资料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嘉善荣安置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康创置业
有限公司,参股公司苍南县梁汇置业有限公司、温州金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房地产合作项目日常开发的资金需要,有利于
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
    参股公司苍南县梁汇置业有限公司、温州金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公司
资产为此项担保提供反担保,并且苍南县梁汇置业有限公司、温州金耀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方亦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为其提供担保。
    因持有重庆市康创置业有限公司 1.38%股权的股东方宁波江北宁庆悦来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公司控制的员工项目跟投平台,因此,其未
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担保,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未提供反担保措施。
    此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
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邱妘   蒋岳祥   郭站红


                                                  二 O 一八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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