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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9-05-17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36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 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已于2019年4月30日在 《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荣
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32),定于2019
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8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
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1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0 日 15:00-2019 年 5 月 21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1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9 年 5 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5 月 1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 20 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700 号荣安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1、审议《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
    8、审议《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9、审议《关于对购买经营性土地事项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三)披露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2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
        8.00                                                            √
                                       案》

        9.00     《关于对购买经营性土地事项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19 年 5 月 17 日 9:00-16:30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
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宁波的时间为
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思思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700 号荣安大厦 18F(A)、19F、20F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5、本次会议预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7,投票简称:荣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
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圳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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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

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委托表决事项:


                                                                               表决意向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00       《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9.00       《关于对购买经营性土地事项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注:1、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一栏中的“同意”、“反对”、

“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

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股东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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