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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8-16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9-065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 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19 年 8 月 15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14 日 15:00-2019 年 8 月 1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荣安大厦 20 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700 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久芳。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与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股份 2,472,072,876 股,占公司有

                                        1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42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2,471,967,47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39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105,4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4、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出
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919,6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9%。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反对股份 弃权股 赞成率
审   议    案    投票情况        股份数(股) 赞成股份(股)
                                                              (股) 份(股) (%)

                     全体投票 2,472,072,876      2,471,973,476   99,400   0 99.9960%
1、《关于对外
                其中:现场投票 2,471,967,476     2,471,967,476        0   0 100.0000%
提供担保的议
                     网络投票          105,400          6,000    99,400   0 5.6926%
案》
                中小投资者投票         919,600        820,200    99,400   0 89.1910%
                     全体投票 2,472,072,876      2,471,973,476   99,400   0 99.9960%
2、《关于对外
                其中:现场投票 2,471,967,476     2,471,967,476        0   0 100.0000%
提供财务资助
                     网络投票          105,400          6,000    99,400   0 5.6926%
的议案》
                中小投资者投票         919,600        820,200    99,400   0 89.191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本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2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2、出席律师:肖玥、陈农
    3、结论性意见: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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