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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3-04-29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3-015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22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6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1
    于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5 月 1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 20 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700 号荣安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5.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
           《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
   7.00                                                               √
           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三)披露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 9:00-16:30
                                         2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

份证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宁波的时

间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思思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700 号荣安大厦 18F(A)、19F、20F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5、本次会议预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3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7,投票简称:荣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

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圳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荣安地产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性质、数量:

2.受托人姓名:                              证件号码:

3.授权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5.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预
  6.00                                             √
           计情况的议案》
           《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
  7.00                                             √
           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5
    注:1、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一栏中的“同意”、“反
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
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股东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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