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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安地产: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6-13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3-021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

衡事务所”或“天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3 年,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

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天衡所已取得江苏

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天衡所首席合伙人为郭澳先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天衡所共有合伙

人 84 人,注册会计师 40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13 人。

  (3)业务规模
                                           1
    天衡所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59,235.5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3,832.6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911.85 万元。2021 年共承担 87 家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 7,940.84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等多个领域。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衡所 2022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656.56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 15,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

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天衡所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

理措施(警示函)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 人次),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 1 次(涉

及从业人员 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虞丽新

    虞丽新 199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且一直在天衡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3 年至 2017 年曾担任过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已签署/复核 11 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玥

    李玥 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未曾担任过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顾春华
                                   2
    顾春华 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2 年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复核的上市

公司 9 家。

    2、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

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拟签字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对公司进行年报审

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勤勉尽责的履行审计职责,建议公司 2023 年度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审计

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天衡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和业务能力进行了审核并作出事前

认可,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天衡事务所”及该所人员有任何有

损职业道德和质量控制的行为,未发现公司及公司人员有任何影响或试图影响

该所审计独立性的行为。因此,同意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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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

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拟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之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工作量及行业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天衡事务所”2023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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