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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环生物: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4-16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8 年度严格按照《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的法规和要
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
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这一年来履行职责和参加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的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三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会议,并详
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以专业能力和
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2018 年度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
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2018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8年4月26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关联方资金往
来和对外担保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关于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于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2018年5月15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3、2018年8月3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4、2018年8月29日,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的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
    5、2018年9月20日,对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6、2018年10月29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增补董事的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7、2018年12月24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 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让社会公
众股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四、参与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情况
    2017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本人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
认真参与年报审计工作,做好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沟通与核查,通
过现场考察、会议沟通等方式,参与年报审计的各个阶段,确保公司2017年度报
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性。
五、其他方面的说明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 沈晓军、马丽英
                                                        2019 年 4 月 14 日
    本人作为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8 年度严格按照《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的法规和要
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
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这一年来履行职责和参加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的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本人均出席会议,并详细审阅会议文件
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
表决意见,2018 年度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
况。
二、2018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8年4月26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关联方资金往
来和对外担保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关于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于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2018年5月15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3、2018年8月3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4、2018年8月29日,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的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
    5、2018年9月20日,对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6、2018年10月29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增补董事的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7、2018年12月24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 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让社会公
众股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四、参与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情况
    2017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本人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
认真参与年报审计工作,做好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沟通与核查,通
过现场考察、会议沟通等方式,参与年报审计的各个阶段,确保公司2017年度报
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性。
五、其他方面的说明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廖述斌
                                                        2019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