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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兵红箭: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17年7月)2017-07-21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
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根据《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章 职能部门及职责分工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
证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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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
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具体工作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
记入档事宜。

        第五条 证券事务部具体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
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董事会秘
书履行职责。

        第六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
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拟对外
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
容的资料,须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并交由董事会秘书审
核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七条 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
和子公司都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管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对外
报送、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
证券交易价格。

                 第三章 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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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内幕
信息公开前,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或者泄露内幕
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
人备案工作,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相关要求,及时向公司提供真实、准确、完整 的内幕信
息知情人信息。

    第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
人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交易的,公司应当进行核实并依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
处理结果报送公司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十一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行为给公司和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法行为的,公司
将积极协助证券主管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公司将
积极协助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应通过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通过签订保密协
议、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等必要方式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
信息时,将上述保密事宜及违反保密责任可能导致的法律责任事
项告知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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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

        第十三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当建立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格式详见附件),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
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
方式、内容等信息。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做好其所知悉的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的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做好以下涉及各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的汇总:

        (一)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涉及
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以及发生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
项时,应当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表格,公司应就此完善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

    (二)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
受委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该受托事项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
应当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表格,公司应就此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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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或对公司股价有重大
影响事项的其他发起方,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表格,
公司应就此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四)内幕信息流转涉及到行政管理部门时,公司应当按照
一事一记的方式在知情人档案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接触
内幕信息的原因以及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但公司在披露前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需经常性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信息
的,在报送部门、内容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可将其视为
同一内幕信息事项,在同一张表格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
并持续登记报送信息的时间。

    第十五条 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
分立、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除按照本制度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外,还应当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备忘录的内容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备忘录内容涉及的相关人员应在备忘录
上签名确认。

    第十六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工作单位、
知悉的内幕信息、知悉的途径及方式、知悉的时间等。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及时补充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
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含补充完善)之日起至少保存
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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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公司在内部流传内幕信息时,应当要求向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阅读并签署《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内幕信息
知情人须知》。

        第十九条 公司在对外报送或流转未公开披露的内幕信息,
应在第一时间填写内幕知情人档案,向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书面
送达《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外部内幕信息知情人告知函》。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
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比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内幕
信息管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对外报送应按照《信息披露与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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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董事会通过后生
效。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的补充,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其修订应经董事会批准方可
生效。

   附件: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须
            知》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外部内幕信息知情人告知
            函》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格
            式》




                                                    - 7 -
附件 1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知悉内幕 知悉内幕 知悉内 知悉内幕                   所属单
    姓名/名称* 国籍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知情日期* 所属单位*职务 关系类型*                                   登记时间*登记人*
                                                                       信息地点 信息方式 幕     信息阶段*                  位类别*




    注:1.涉及到行政管理部门的,应按照第十四条(四)的要求内容进行登记。
         2.内幕信息事项应采取一事一记的方式,即每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仅涉及一个内幕信息事项,不同内幕信息事项涉及的
           知情人档案应分别记录。
         3.填报获取内幕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
         4.填报各内幕信息知情人所获知的内幕信息的内容,可根据需要添加附页进行详细说明。
         5.填报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其他等。
         6.如为上市公司登记,填写上市公司登记人名字;如为上市公司汇总,保留所汇总表格中原登记人的姓名。
         7.以上注解内容在实际填写表格时可删除。

公司简称:                                                                              公司代码:
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司盖章:



8
附件 2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发行的
 相关监管规则规定,现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做如下提示: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对所获取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和
 禁止内幕交易的义务。在工作中应严格控制信息使用范围和知
 情人范围,遵守保密义务和禁止内幕交易的义务;
     二、在公司依法定程序公告相关信息前,所有内幕信息知
 情人不得泄露相关材料涉及的信息,也不得利用所知悉的本公
 司未公开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因保密不当致使内幕信息被泄露,应
 当在第一时间通知本公司;
     四、内幕交易可能引致的行政责任如下:责令依法处理非
 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
 三万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信息交易的,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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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罚并罚款。
     内幕交易可能引致的刑事责任如下:情节严重的,处五年
 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
 下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五年
 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五、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本公司须将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其直系亲属的相关资料登记备案,以备调查之用。


内幕信息知情人阅读并知晓本提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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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3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外部内幕信息知情人告知函


(外部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我公司根据贵方要求报送的 (文件名称)涉及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在我
公司公开披露前严格保密。如果对外泄漏相关信息,利用内幕信
息交易或建议他人交易本公司股票,将构成内幕交易,监管部门
将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特此提醒贵单位及相关经办人员
在我公司披露该信息时间( 年 月 日)之前予以保密,不要对
外泄漏我公司报送的信息,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本
公司股票。
    内幕交易可能引致的行政责任如下: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
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
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以上六
十万元以下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信息交易的,还应对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罚并罚款。
    内幕交易可能引致的刑事责任如下: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


                                                  - 11 -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
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者拘役。
    特此函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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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4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格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公司简称:
 公司代码:
 重大事项简述:


                                        参与筹划决策
                    筹划决   商议或决
时间    交易阶段                        人员的机构和   身份证号       签名   备注
                    策方式     策内容
                                            姓名




 注:《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所涉及的相关人员应当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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