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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兵红箭:关于2018年度坏账核销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9-27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为夯实资
产管理基础,真实反映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
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
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对经营过程中
形成的长期挂账、催收无果的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一、本次坏账核销情况
    本次核销坏账共计8,638,862.16元。长期以来,公司积极通
过法律诉讼等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部分案件已胜诉,但因涉
及被执行单位无可供执行财产等客观因素,上述款项截至2018年
12月31日仍未收回,后期回收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在前期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
定,采用账龄分析法或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
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坏账核销不会对本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三、坏账核销后的管理
    本次坏账核销后,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采取账销案存的方法
进行管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并保留对款项的追索权,
并通过落实责任人员等方式,及时掌握被执行人偿债能力情况,
发现对方具备偿债能力时及时要求对方履行清偿责任。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
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
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
我们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
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
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
我们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
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六、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