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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兵红箭: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以“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南阳高韧性工业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9-24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
     以“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和“南阳高韧性工业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
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以
“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南阳高韧性工业
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鉴于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阳
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大颗粒项目”)
和“南阳高韧性工业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
高韧性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及利息共计37,687,298.3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全资子

                              -1-
 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钻石”)的日常生产
 经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
 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3]1012号文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2013年11月27日向
 9名发行对象定向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3,671.5909万股,
 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68元。截至2013年11月28
 日,共募集资金1,323,409,999.1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
 53,421,987.7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269,988,011.39元。截
 至2013年11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3]000339号”验
 资报告验证确认。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使用募集资金

 1     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55,770         41,889
 2     南阳高韧性工业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53,364         40,082
       精密加工用高品级聚晶立方氮化硼复合片
 3     (PCBN)、聚晶金刚石复合片(PCD)系列      21,470         16,127
       刀具材料产业化项目
 4     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000         14,271
       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特种石
 5                                                48,059         14,630
       墨(等静压)生产线项目

                                     -2-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使用募集资金
                 合计                  197,663        126,999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外,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于2018年8月10日适时对《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3年11月13日,公司与独立
 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和专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1月28
 日,公司及项目实施方中南钻石、中信证券与专户银行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召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人
 民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高新路支行分别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各方均严格履行协
 议明确之募集资金监管责任和义务,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大颗粒项目累计实现效益 3,680
 万元,高韧性项目累计实现效益 8,247 万元。

       三、“大颗粒项目”和“高韧性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
                               -3-
节余情况
    1.“大颗粒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2013年12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南阳
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
中南钻石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
金人民币27,370.25万元。
    2、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大颗粒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418,890,000.00元,实
际使用募集资金完成投资381,217,825.58元,节余募集资金3
7,672,174.42元;“高韧性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400,820,
000.00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完成投资400,820,000.00元,节
余利息15,123.89元。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大颗粒项目”所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中南钻石使用自筹资金对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69,560,630.47元资金未能置换;
    2.在“大颗粒项目”后续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控制募集
资金的使用,在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
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有效的控制了成本,降低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费用,形成了节余;


                          -4-
    3.“大颗粒项目”和“高韧性项目”募集资金存放在银行
期间产生的利息,包括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
生的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大颗粒项目”和“高韧性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实际节余资金总额为 37,687,298.31 元
(含利息收入)。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
拟将前述节余资金 37,687,298.31 元(含利息收入,具体以转
账日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中南钻石日常生产
经营所需资金。

    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规范管理的要求及时办理资金划转
和其他后续相关手续。

    六、中南钻石承诺
    本次永久补流资金仅限于与中南钻石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支出使用。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
南钻石有限公司以“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
“南阳高韧性工业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

                          -5-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
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公告》。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中南钻石将“大颗粒项目”和“高韧性项目”节余的募集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中南钻石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中南钻石将“大颗粒项目”和“高韧性项目”节余募
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
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中南钻石将“大颗
粒项目”和“高韧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
    (三)监事会意见

    中南钻石将“大颗粒项目”和“高韧性项目”节余的募集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本次中南钻石将“大颗粒项目”和“高韧性项目”节余募
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已全部实施完毕,将节余配套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市公司
使用节余募集配套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已履行
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上市公司 2018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7-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使用节余
募集配套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详见同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八、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
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8-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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