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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兵红箭: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2020-02-24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0-04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

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解除

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暨募集配套资金限售

流通股份数量为 217,921,5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6490%。同日

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解除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重

大资产重组限售流通股份数量为 240,923,38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3008%。以上两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解除限售流通股份数量合计为

458,844,9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9498%。

    2.本次限售流通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26 日。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12 月,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
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向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豫西集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3078 号)。核准中兵红箭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向豫西集团发行股份 70,713,710 股,向

  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工业集团”)发
  行股份 61,887,122 股,向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江北机械”)发行股份 68,832,640 股。
        同时,以询价方式向豫西集团、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中兵投资”)等 8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8,804,014 股,其
  中向豫西集团发行股份 8,244,023 股,向中兵投资发行股份
  8,244,023 股。
        上市公司股本总数增加至 1,403,461,644 股。各方持股
  情况如下: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募集配套资金新
                                                          合计持有限售股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金购买资产新增限   增限售股股份数
                                                          股份数量(股)     (%)
                      售股股份数量(股)   量(股)

 1      豫西集团         70,713,710        8,244,023        78,957,733     5.6700%

 2      中兵投资                           8,244,023        8,244,023      0.5920%

 3      江北机械         68,832,640                         68,832,640     4.9429%

 4     山东工业集团      61,887,122                         61,887,122     4.4441%

          合计           201,433,472       16,488,046      217,921,518     15.6490%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26 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17,921,518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5.6490%。同日,豫西集团持有的公司 2013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份 240,923,389 股解除限售,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3008%,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 份 解 除 限 售 的 提 示 性 公 告 》。 以 上 解 除 限 售 股 份 合 计
 458,844,9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9498%。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
                                持有限售股数量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           数量(股)
                                                                                  (%)
 1             豫西集团           78,957,733            78,957,733               5.6700%

 2             中兵投资            824,4023              824,4023                0.5920%

 3             江北机械           68,832,640            68,832,640               4.9429%

 4           山东工业集团         61,887,122            61,887,122               4.4441%

                合计             217,921,518            217,921,518              15.6490%

         三、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
                 459,911,421     33.0264%      -458,844,907         1,066,514        0.0766%
件股份
  1、国有法
                 458,844,907     32.9498%      -458,844,907             0            0.0000%
  人持股
  2、其他内
                  1,066,514      0.0766%            0               1,066,514        0.0766%
  资持股
二、无限售条
                 932,647,561     66.9736%      +458,844,907     1,391,492,468       99.9234%
件股份
  1、人民币
                 932,647,561     66.9736%      +458,844,907     1,391,492,468       99.9234%
  普通股
三、股份总数    1,392,558,982      100%                         1,392,558,982         100%

         注:本次豫西集团、中兵投资、江北机械、山东工业集团申请解除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暨募集配套资金限售流通股份数量为 217,921,518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15.6490%。同日豫西集团申请解除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
 限售流通股份数量为 240,923,38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3008%。以上两次重大资产重组
 申请解除限售流通股份数量合计为 458,844,9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9498%。
          四、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
 况
          豫西集团、中兵投资、江北机械、山东工业集团所作相关
 承诺如下:
                                                               承诺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时间
                                                                                          已履行完
                                                                                          毕(因参
                                                                                          与非公开
                                                                                          发行取得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01 月
豫西集团、                                                   2016 年 5                    的股份自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26 日至 2020
中兵投资                                                     月 26 日                     股份上市
              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年 01 月 25 日
                                                                                          之日起 36
                                                                                          个月内未
                                                                                          进行转
                                                                                          让)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相关政府机关审批和中国证
              监会核准后实施。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核准后
              进行,就江南红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向本公司
                                                                                          已履行完
              发行的全部股份,本公司承诺自该等新增股份上
                                                                                          毕(因参
              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本次重大资产重
                                                                                          与重大资
              组完成后,6 个月内如江南红箭股票连续 20 个交
                                                                                          产重组取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
                                                                                          得的股份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以所持有的
                                                                                          自上市之
豫西集团、 标的公司股权认购而取得江南红箭股票的锁定期
                                                                         2017 年 01 月 日起 36 个
山东工业集 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所 2016 年 6
                                                                         26 日至 2020 月内未进
团、江北机 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月 30 日
                                                                         年 01 月 25 日 行转让,
械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且未触发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
                                                                                          承诺中股
              公司不转让所持有的江南红箭股份。本次重大资
                                                                                          份锁定期
              产重组完成后,由于江南红箭送红股、转增股本、
                                                                                          自动延长
              配股等原因而使本公司增加持有的江南红箭股
                                                                                          6 个月的
              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
                                                                                          条款)
              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本公司
              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
              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违规担保等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豫西集团、中兵投资、江北机械、

山东工业集团均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本
公司也不存在对豫西集团、中兵投资、江北机械、山东工业集
团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豫西集团、中兵
投资、江北机械、山东工业集团均不存在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
的行为。
    六、豫西集团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意图
    豫西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暂无在上述限售股份解除
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
份达到 5%及以上的计划。豫西集团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相关业务办理指
南》中的相关规定,未来如有股份减持计划,豫西集团将积极
配合上市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中兵红箭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拟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中所做出的承诺的情形。
    3.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4.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5.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之专项核查意见
    5.豫西集团、中兵投资、江北机械、山东工业集团签署
的股份锁定承诺函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