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凤凰:关于收到*ST重钢重整清偿现金及股票的公告2017-12-27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长航凤凰 编号:2017-080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ST 重钢重整清偿现金及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 航 凤 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 近 日 收 到 公 司 客 户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重钢”)重整清偿的股票 874.46 万股和
现金 50 万元,现将债权清偿以及对公司影响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司与*ST重钢的债权情况
由于资不抵债,*ST 重钢于 2017 年 7 月 3 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截止 2017
年 7 月,公司应收*ST 重钢款为 5,484.40 万元,系货物运输中的运费未付款。
2016 年公司对该应收款按个别认定法计提了减值准备,金额为 2,742.20 万元。
2016 年末至 2017 年 7 月,公司未收到该债权回款。
经本公司申报,*ST 重钢管理人确认的本公司债权为 5,518.64 万元。
二、*ST 重钢债权的清偿方案
2017 年 11 月 17 日,*ST 重钢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重整计划中关于普
通债权的清偿方案如下:
(1)每家债权人 50 万元以下(含 50 万元)的债权部分,由*ST 重钢全额
现金清偿;
(2 )每家债权人超过 50 万元的债权部分,每 100 元普通债权将分得约
15.990483 股*ST 重钢 A 股股票;
(3)按照上述方案清偿后未获清偿的债权部分,*ST 重钢不再承担清偿责
任。
2017 年 11 月 20 日,重庆一中院裁定批准*ST 重钢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召
开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并终止*ST 重钢的重整程序,按照上述方案清偿后未获清偿的债务部分,*ST 重
钢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三、公司债权清偿情况
公司于 12 月 6 日收到*ST 重钢重整现金清偿款 50 万元,于 12 月 26 日收到
重整清偿股票 874.46 万股,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的全部清偿款。以 2017 年 12 月 26 日收盘价 2.15 元计,公司收到
的清偿款共 1,930.09 万元,且根据法院的裁定,公司未获清偿的债权*ST 重钢
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四、本次*ST 重钢债权清偿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ST 重钢债权清偿后,公司将减少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
润总额 812.11 万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相应减少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所有者权益 609.08 万元。
公司本次债权清偿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