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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航凤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30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依法独立行
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公司监事列席各次董事会,监督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监督经营管理情况;加强信息披
露的监督,审查了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作
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6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18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
司 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 2017 年财务决算报告》、《公
司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 2017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聘请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计提 2017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对公司 2017 年度非标审计报告进行审议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18 年 7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
事的议案》。
       4、2018 年 7 月 30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2018 年 8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
议案》。
    6、2018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 2018
年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各项决策程序和决策事
项合法;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运作规范,经营决策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
务时勤勉尽职,维护公司利益。未发现以上人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权益、公司利益的行为。
    2、财务检查情况
    根据《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定期报告的有关要求,我们
对公司编制的季报、半年报、年报进行认真审核,未发现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认为公司遵循了《会计法》、《新
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文件及规定的要求。公
司能够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公司经
营、财务、投资等重大信息。
    3、投资和资产处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和资产处置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
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我们认为:2018 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无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
的权益和上市公司的利益。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
程》等制度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扎实做好
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行、持续、健康发展,
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实现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