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美菱电器: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7-07-22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
定,作为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真实、忠诚及勤勉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对董事会提
交的有关议案及材料认真审阅后,现就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聘任公司总裁的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选举的董事长和聘任的总裁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
力和职业素养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长及总裁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本次董事会选举董事长和聘任总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
通过,董事会对本次选举董事长和聘任总裁人员的推荐、提名、审议、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认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鉴于公司原董事长刘体斌先生已
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董事长职务,原总裁李伟先生已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总裁职
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选举李伟先生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吴定刚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干胜道



    任   佳



    路应金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