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8-029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已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5 月 3 日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 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号、2018-026 号)。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 提案的情形;亦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9日~5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2163 号行政中心一号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总裁吴定刚。 6.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4月20日、5月3日发出,会议的议题及相关内 容于同日公告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共计22人,共持有315,070,841股有表决权股 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619%,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含代理人) 11人,代表股份314,803,1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363%;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1人,代表股份267,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283,921,466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2.20%。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31,149,375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9.13%。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 过了如下决议: 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次会议以普通 决议方式通过了议案1、2、3、4、5、6、7、8、9、10、11、12、13、15、16、 17、18、19。 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超过2/3通过,本次会议以特别 决议方式通过了议案14和20。 1.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14,863,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343%,反对19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7%,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3,079,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6113%,反对19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3707%,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18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3,714,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0%;反对19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6%;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149,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0%。 2.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14,863,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343%,反对19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7%,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3,079,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6113%,反对19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3707%,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18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3,714,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0%;反对19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6%;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149,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0%。 3.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14,863,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343%,反对19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7%,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3,079,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6113%,反对19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3707%,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18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3,714,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0%;反对19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6%;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149,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0%。 4.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14,863,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343%,反对19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7%,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3,079,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6113%,反对19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3707%,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18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3,714,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0%;反对19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6%;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149,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14,863,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343%,反对19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7%,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3,079,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6113%,反对19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3707%,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18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3,714,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0%;反对19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6%;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149,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 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14,863,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343%,反对19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7%,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3,079,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6113%,反对19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3707%,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18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3,714,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0%;反对19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6%;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149,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0%。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虹(香港) 贸易有限公司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不包括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52,157,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7.8810%,反对1,102,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89%,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2,157,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7.8810%,反对1,102,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2.0689%,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501%。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8,967,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559%;反对221,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45016%;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5%。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90,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 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8.3642%;反对880,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1.635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 包括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52,157,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7.8810%,反对1,102,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89%,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2,157,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7.8810%,反对1,102,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2.0689%,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501%。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8,967,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559%;反对221,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45016%;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5%。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90,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 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8.3642%;反对880,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1.635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与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 常关联交易》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52,157,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7.8810%,反对1,102,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89%,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2,157,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7.8810%,反对1,102,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2.0689%,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501%。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8,967,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559%;反对221,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45016%;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5%。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90,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 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8.3642%;反对880,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1.635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18年度公司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信用担 保额度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14,863,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342%,反对197,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8%,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3,079,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6107%,反对197,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3713%,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18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3,714,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9%;反对197,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7%;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149,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14,863,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342%,反对197,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8%,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3,079,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6107%,反对197,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3713%,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18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3,714,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9%;反对197,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7%;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149,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14,846,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2873%,反对214,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22%,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3,062,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5786%,反对214,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4034%,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18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3,696,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9%;反对214,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7%;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149,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0%。 11.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14,846,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2873%,反对214,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22%,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3,062,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5786%,反对214,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4034%,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18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3,696,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9%;反对214,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7%;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149,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0%。 12.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非流动资产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14,863,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342%,反对197,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8%,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3,079,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6107%,反对197,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3713%,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18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3,714,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9%;反对197,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7%;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149,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0%。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14,863,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342%,反对197,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8%,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3,079,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6107%,反对197,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3713%,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18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3,714,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9%;反对197,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7%;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149,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0%。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14,863,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343%,反对19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7%,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3,079,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6113%,反对19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3707%,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18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3,714,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0%;反对19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6%;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149,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0%。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6亿元 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14,846,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287%,反对197,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8%,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3,062,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5786%,反对197,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3713%,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501%。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3,696,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9%;反对197,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7%;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149,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0%。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5亿元 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14,846,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287%,反对197,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8%,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3,062,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5786%,反对197,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3713%,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501%。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3,696,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9%;反对197,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7%;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149,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0%。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申请最高10亿 元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14,846,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287%,反对197,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8%,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3,062,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5786%,反对197,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3713%,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501%。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3,696,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9%;反对197,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7%;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149,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0%。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5亿元 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14,846,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287%,反对197,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8%,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3,062,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5786%,反对197,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3713%,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501%。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3,696,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9%;反对197,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7%;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149,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0%。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5亿元 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14,846,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287%,反对197,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8%,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3,062,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5786%,反对197,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3713%,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501%。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3,696,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9%;反对197,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7%;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149,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0%。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11,901,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994%,反对3,159,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3%,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0,117,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4.0519%,反对3,159,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5.9301%,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18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3,714,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0%;反对19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6%;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8,186,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0.4897%;反对2,962,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1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的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本公司的专项委托,指派胡国杰律师、郑朔律师出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等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