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7-018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取消一个议案,会议无增加提案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3.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十一项议案,其中,第 7 项议案为特殊表决事项,应当由参加 本次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第 7 项议案 外,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 二、 会议通知及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分别于 2017 年 6 月 7 日、 2017 年 6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刊 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 公告》。。 三、 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度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9 日 15:00 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1 3.现场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 董事长傅勇国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 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38,143,111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389%。其中: 1.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57,856,496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30.1861%。 2.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0,286,61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15.3528%。 (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2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672,849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1.2760%。其中: 1.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766,3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466%。 2.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5,906,4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295%。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五、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 下: 1.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 238,139,811 股。同意 234,642,111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12%;反对 461,0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6%;弃权 3,0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52%。 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71,8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5572%;反对 46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120%;弃权 3,0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5308%。 表决结果:通过。 2.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 238,139,811 股。同意 234,642,111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312%;反对 4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1936%;弃权 3,0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71,8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5572%;反对 46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120%;弃权 3,0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5308%。 表决结果:通过。 3. 《2016 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 238,139,811 股。同意 234,642,111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312%;反对 4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1936%;弃权 3,0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71,8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5572%;反对 46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120%;弃权 3,0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5308%。 表决结果:通过。 4.《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16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9,271,625.81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 38,659,273.86 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3,865,927.39 元后,加上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 136,062,316.85 元,2016 年末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 171,468,015.27 元。本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 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不 送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 238,139,811 股。同意 237,642,311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11%;反对 4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3 的 0.1936%;弃权 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1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172,0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5407%;反对 46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120%;弃权 36,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73%。 表决结果:通过。 5. 《关于确定 2017 年银行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 238,139,811 股。同意 234,643,311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317%;反对 45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1931%;弃权 3,0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73,0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5752%;反对 45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940%;弃权 3,0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5308%。 表决结果:通过。 6.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1 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市岜蜚特贸易有限公司接受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 物流仓储运输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中关联股东程志滨回避表决,其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000 股不计入出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 238,137,811 股。同意 234,640,111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312%;反对 4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1936%;弃权 3,0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169,8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5414%;反对 46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141%;弃权 3,0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5445%。 表决结果:通过。 6.2 公司与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中关联股东陈文和王志刚回避表决,其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4,266 股不 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 238,105,545 股。同意 234,607,845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310%;反对 4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4 份的 0.1936%;弃权 3,0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137,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2863%;反对 46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477%;弃权 3,0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659%。 表决结果:通过。 6.3 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购销原料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中关联股东王志刚回避表决,其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3,833 股不计入出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 238,125,978 股。同意 234,628,278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312%;反对 4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1936%;弃权 3,0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158,0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4482%;反对 46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264%;弃权 3,0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6254%。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 238,139,811 股。同意 234,642,111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12%;反对 461,0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6%;弃权 3,0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5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71,8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5572%;反对 46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120%;弃权 3,0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53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该项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8.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 238,139,811 股。同意 234,642,111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12%;反对 461,000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6%;弃权 3,0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52%。 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71,8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5572%;反对 46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120%;弃权 3,0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5308%。 表决结果:通过。 9. 《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对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差额选举,经出席会议的股东(代 理人)投票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傅勇国先生:表决情况:赞成票 234,606,911 股,表决结果:当选。 陈建斌先生:表决情况:赞成票 234,606,911 股,表决结果:当选。 黄兆斌先生:表决情况:赞成票 234,600,911 股,表决结果:当选。 符荣武先生:表决情况:赞成票 234,642,911 股,表决结果:当选。 王英杰先生:表决情况:赞成票 42,000 股,表决结果:不当选。 根据表决结果,傅勇国先生、陈建斌先生、黄兆斌先生和符荣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 《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对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经出席会议的股东(代 理人)投票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李峻峰先生:表决情况:赞成票 234,606,912 股,表决结果:当选。 王丽娟女士:表决情况:赞成票 234,606,912 股,表决结果:当选。 黄 强先生:表决情况:赞成票 234,606,912 股,表决结果:当选。 根据表决结果,李峻峰先生、王丽娟女士和黄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11.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对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代理人)投票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廖健先生:表决情况:赞成票 234,606,912 股,表决结果:当选。 李云女士:表决情况:赞成票 234,606,912 股,表决结果:当选。 根据表决结果,廖健先生和李云女士作为股东代表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其 中,廖健先生为独立监事。连同 2017 年 6 月 22 日经公司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 表吉文立先生共三人一起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项 1 至 8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6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议项 9 至 11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六、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葛磊、张雯尤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 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 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7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