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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浪奇: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18-07-10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8-044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证券简
称:广州浪奇,证券代码:000523)于 2018 年 7 月 6 日、7 月 9 日连续 2 个交
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
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对影响公司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继续
推进现金收购事项及暂不复牌的公告》(2018-039)、《关于拟现金收购广州百
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97.42%股权、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提示性公告》(2018-040)等相关公告,目前公司拟现金收购相关标的公司股
权的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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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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